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殡仪馆殡葬服务联系电话 400834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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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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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殡仪馆殡葬服务联系电话 4008341834无下属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密云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2)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4)负责受理辖区内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5)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6)负责对区公安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8)负责本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9)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10)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1)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2人,实有人数94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334.48万元,比上年增加75.98万元,增长1.2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8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59.08万元,增长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3.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7.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1%。

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59.58万元,比上年增加354.27万元,增长6.32%,其中:基本支出5379.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27%;项目支出579.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8.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8.67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在职人数增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5133.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67%;教育支出1.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8%;卫生健康支出329.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133.2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7.68万元,下降3.61%。其中:

  “检察”(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5133.2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7.68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根据人员调动以及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6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1.6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90.8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3.66万元,下降10.0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388.6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8.27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22年度决算2.2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5.39万元,下降91.99%。主要原因:根据抚恤工作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29.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2.27万元,下降3.59%。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329.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27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根据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369.1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5.66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1.68万元减少36.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75.6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9.88万元减少3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61.0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1.00万元减少19.96万元。主要原因:在执法执勤用车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2022年度更新4辆,车均购置费15.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4.6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8.88万元减少14.2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6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6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4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25.52万元,比上年减少1.23万元,减少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24台,460.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1.6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检察业务装备费:指为了保障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效利用科学技术进步成果,便利办案所需装备购买经费,包括检察业务技术装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费、服装费、其他业务装备等。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行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主要职能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密云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9)负责本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10)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11)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2)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区检察院内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无下属单位。

  3.人员情况

  2022年区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2人,实有人数94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9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24人。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2022年度我院招录4名公务员,招录4名聘辅人员,退休2名公务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区检察院依据2022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部门年度绩效目标。

  2022年,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生态检察为牵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抓手,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遵循“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要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为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总体工作目标包含:

  1. 强化思想建设,以政治建检的能动自觉坚守新时代检察之魂。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检察行动、见诸履职成效。持续深化“五双”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做到党建工作既要见物更要见人、既要有形更要有神、既要用心更要用情。

  2.突出保水担当,以生态检察的绿色答卷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立足区域保水保生态工作大局,坚持“法治+生态”一体理念,增强“司法+行政”两翼合力,完善“检察+库区”多方机制,持续打造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一体两翼多方”密云样本。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惩罚性赔偿与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以“我管”促“都管”生态检察治理格局,继续用法治力量当好密云水库守护人和“两山理论”守护人。

  3.牢记国之大者,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新时代检察使命。深化精准监督理念,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深化大数据运用在惩防违法犯罪、促进解决源头治理上的积极作用。推动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稳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依法做好跟进、融入式法律监督。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的互联互动,实现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共同构建区域优质高效法治环境。

  4.站稳人民立场,以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诠释新时代检察情怀。聚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综合考虑情理法统一,切实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认真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持续提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企业合规等工作成效。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维护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涉及民生民利的合法权益,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5. 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斗争精神,积极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大力加强政治轮训和实战练兵,统筹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务实举措,努力把检察人员培养成服务保障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检察院部门支出预算5734.290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021.3870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12.90353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4310.320000万元,白事一条龙有哪些服务多少钱 4008341834公用经费支出预算711.067049万元。

  经预算调整后,2022年全年预算数6334.484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679.2707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655.213537万元。资金总体支出5959.5833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08%。其中基本支出5379.961008万元,预算执行率94.73%;项目支出579.622369万元,预算执行率88.46%。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表.png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1)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展

  一是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批捕案件339件453人;审查起诉案件573件668人。依法惩治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49人。依法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两卡”行为,办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案26件29人。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件5人,专题研究部署打击反洗钱犯罪活动方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全面落实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研究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严厉打击北京市首例多链条医保诈骗案,深入开展引导侦查,起诉16人,及时足额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40余万元,反映该案的微电影《生财“有”道》,入选中央政法委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评选。

  二是努力做好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共受理民事诉讼案件46件,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3件,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7件,对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

  三是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有效推动密云区规自分局建立完善专项信息共享机制。立案涉土地类案件共48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7件。行政检察结构比占比为3.15%,名列全市业务绩效考评前列。四是努力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8件,立案4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件,磋商1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件。公益诉讼线索成案率为97.92%,名列全市业务绩效考评前列。

  (2)扎实推进服务民生检察机制

  一是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90.37%,全市绩效考核排名并列第一。

  二是积极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开展公开听证会97余次,首次采用远程方式召开异地公开听证,实现了检察听证“面对面+零接触”。

  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成国家司法救助3件3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救助金额同比增长 160.27% ,其中,为退役军人闫某某申请救助金10余万元,及时缓解了其生活困难。

  四是积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不起诉4件6人,为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一是扎实推进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0件,对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深化行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1件,监督立案、撤案、监督采纳率均为100%。

  二是扎实推进审判监督。加大对共同犯罪案件审查力度,开展案件同步审查384件,发出口头纠正意见13件;提请的谭某某抗诉案获法院改判。

  三是扎实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9件,进行教育在押人员谈话90余人次;认真落实“减假暂”专项监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24件,发现并纠正漏管4件18人。

  2.产出质量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在主动融入区域保水保生态大局的基础上,全面抓好密云发展赋予密云检察工作的新机遇,各项检察工作在深化落实中实现新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98件,案件量位列全市5个生态涵养区首位;在全部65项指标中有29项业务绩效考评指标位列全市前列。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影响力日益深远,为全市唯一荣获2项国家级荣誉的特色品牌,检察供给体系与区域发展需求的适配性显著增强。

  3.产出进度

  2022年区检察院按照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规划落实执行,充分维护规划项目资金的一致性与严肃性,实现年度项目计划与全年工作任务的协调统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工作进度落实执行情况良好。

  4.产出成本 

  2022年区检察院统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费、检察工作经费、信息维护费、装备费、互联网接入费、安保经费等。主要用于我院日常的机构运转等方面。经费支出符合部门履职范围与预算相关法规要求,部门总体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支情况,部门整体成本控制情况良好。         

  (二)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2022年,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第十一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生态检察为牵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抓手,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遵循“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要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为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1.经济效益

  (1)有效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8件19人。依法办理陈某等7人以“电话问诊”方式诈骗老年人违法犯罪,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深挖以郑某某为首的涉案人数众多、赌资过亿元的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由该案总结提炼的监督模型被列为全市检察机关“25+n”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2)深化数字检察赋能区域治理,运用黑自流法律监督模型联合公安机关查封“黑加油站、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的问题油品约30吨,依法审查涉嫌危险作业罪4件7人;运用成品油涉税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企业主动补缴税款65.5万元.

  (3)刑事审判监督实现新的突破,“谭某某诈骗案”入选《首都检察案例参阅》《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67件,对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审判、民事执行活动、民法典衔接适用等领域开展类案监督,充分沟通并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取得良好监督效果;支持农民工起诉257件,协同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10万余元。 

  (4)全力护航经济创新发展。探索推进保障民营经济及促进科技创新的法治服务。聚焦中关村密云园、怀柔科学城东区、生命健康科学小镇等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案件9件13人,同比上升28.6%。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与追赃挽损结合起来,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5)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严格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案件3件3人。统筹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认真落实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保障企业权益和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中,依法督促及时解封企业对公账户,使同时陷入停业状态的两家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2.社会效益

  (1)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围绕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召开等重要时段,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全年共批准逮捕168件227人,提起公诉319件360人。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特别是轻罪案件占比不断上升的趋势,深化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捕率、起诉率分别为58.96%和74.53%,同比下降8.37%和13.17%。

  (2)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2份,实现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再到促进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将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前端。深化“检察版”接诉即办,共办理群众信访160件,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有效开展“公开听证+专业释法”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重复信访率持续下降,申诉案件息诉罢访率持续提升。围绕区域定位精准开展普法活动,覆盖人群5万余人。

  (3)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制定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共办理监督案件1286件,实现监督方式全覆盖。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稳妥办理本院首例依当事人申请监督撤案案件;深入开展减假暂和巡回检察专项监督;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18件,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7件,坚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

  (4)倾力服务区域重点工作。深化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两不误,先后组织干警4批次1500人次参加疫情防控;提前介入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等涉疫情刑事案件,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法治环境;认真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剂非法添加专项活动,督促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深入落实创城“百日攻坚”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充分发挥“六大保护”体系综合效能,推动解决托育机构违规经营,KTV、宾馆、网吧等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管理漏洞;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场所专项整治,对无证售烟商户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和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7份。

  (5)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对做好新时代密云检察工作的宝贵意见并认真落实。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公开听证等活动。全面上线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积极启动异地阅卷机制,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共1500余份,以外部监督推进密云检察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3.环境效益

  (1)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将生态检察制度效能转化为“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效能。

  以严密制度构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在全市率先设立“生态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办理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察侧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督办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案件,强化密云全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其中,办理生态检察类刑事案件41件、民事案件18件、公益诉讼案件189件,生态检察职能部门被评为全国“两打”专项表现突出集体,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唯一受表扬集体。

  以系统思维推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依法严惩我区近十年来案值最大的破坏密云水库渔业资源电捕鱼案,首次实现捕销链条一体打击,该案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守初心、护民心”典型案件。提前介入夏某某等人非法“洗洞”污染环境案,深挖彻查污染环境罪行,该案已入围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评选典型案例。依法提起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刘某某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的双重法治效应。

  以专项检察促进生态环境诉源治理。将公益诉讼作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推污水集中收集和有效处理。积极开展汛期河道行洪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影响行洪安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协同推动相关单位抢险拆除潮河上垮塌的漫水桥、清理平整河底,切实保障密云水库高水位安全运行。主动开展环水库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对违法排污、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7件并持续跟进监督。

  (2)认真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求,高标准履行保水保生态首要政治责任,深入打造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一体两翼多方”密云样本。

  坚持“法治+生态”一体理念。将生态检察主动融入区域“5+2”保水护水工作体系,成立全市首家生态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8名国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首批委员,其中2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针对甄某某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引进专业人员帮助涉案企业从经营定位、风险评估等方面开展犯罪预防;建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生态检察特色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探索引入科技赋能生态检察工作。建立完善生态检察白皮书制度,发布北京市首份《生态检察白皮书》。“生态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专题报告受到区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特色做法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多次转发,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典型案例被由中央网信办、中央政法委联合指导的“良法善治”活动全网全平台推介,阅读量累计破亿。

  增强“司法+行政”两翼合力。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办公室一个窗口对外的履职优势,高效办理涉生态环境资源类行刑衔接案件7件。积极落实“河长+检察”“林长+检察”“田长+检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巡河护河、森林防火、农田保护等监督检查10余次。支持行政机关开展惩罚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9件20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惩罚性赔偿听证,推动建立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账户科目并支持存入首笔赔偿金。联合区司法局、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密云分队、区律师协会建立法治青年守护密云水库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聘任区生态环境局等10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与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协作办法,接收保水保生态类线索1300余条,重点对群众不满意的涉生态类线索进行分类核查与立案监督。

  完善“检察+库区”多方机制。加大与属地政府的信息互通与监督协作力度,推动在环水库周边7个镇构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位一体”的生态保护格局。深化“检察长包镇、检察官包点”的工作机制,开展座谈研判20余次,密云水库及周边破坏环境资源系列案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连续3年在密云水库水域组织开展“禁渔期”后增殖放流活动和鸟类放飞回归大自然活动。深化落实京冀共同保护密云水库要求,与密云水库流域承德市、张家口市、怀柔区、延庆区“两市三区”检察机关会签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协同形成更多守护密云水库有益经验。

  4.可持续性影响

  2022年度,区检察院牢牢抓住队伍自身建设这个根本,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合,全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与深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仆心、云水情”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政治品格、法治信仰溶于血脉、落于行动。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研究制定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汇报事项清单,向上级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200余次。推出具有密云检察特色的“五双”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机制,“以党建引领生态检察践行守护使命 用‘五双’促进‘三色’融合打造特色品牌”荣获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培养专业精准的司法能力。系统制定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三年培养计划,依托综合与业务“双跨”机制分4批次对22名干警进行交流轮岗,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检察人才梯队。突出打造集理论学习、司法实务、综合素能为一体的密云检察特色培训平台,持续开办领导讲坛、专家讲座、夜校讲堂等活动,举办各类培训89期1061人次,4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荣誉表彰,8名同志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专家骨干人才,16件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各类典型案例和案件专刊。

  提振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坚持以特色检察文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云水蓝?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文化品牌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文化品牌。持续推动从优待检机制,完善暖警惠警十项措施,建立实行“三个一”工作法,提升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首次和晋职晋级的干警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承诺书。积极开展“密检先锋”选树宣传,推树11名区政法先锋、“保水护山”标兵等个人称号、2个先锋集体等集体称号,1名援青干部多次获受援方表彰。

  5.服务对象满意度

  区检察院2022年度在主动融入区域保水保生态大局的基础上,全面抓好密云发展赋予密云检察工作的新机遇,各项检察工作在深化落实中实现新提升。在全部65项指标中有29项业务绩效考评指标位列全市前列。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影响力日益深远,为全市唯一荣获2项国家级荣誉的特色品牌,生态检察职能部门被评为全国“两打”专项表现突出集体,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唯一受表扬集体。检察供给体系与区域发展需求的适配性显著增强。全年工作得到了市、区政府、上级单位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与肯定。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检察院为加强内部控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需求,建立了“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化与常态化。对预算管理等领域业务流程的控制节点、提出了重要风险点的控制措施,规范了业务流程。单位层面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管理决策主要依据《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决策过程有依据,管理有痕迹,执行有流程,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通过有效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时,保障了预算执行项目在项目决策、管理、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有效,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规避了财务支出风险。全年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管理过程留痕清晰,资金的整体使用按照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确保了全年各预算项目在决策、管理、执行过程中的资金安全性与使用严谨性,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规避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风险。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区检察院依据《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管理,主要涉及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与分析、决算与评价、预算监督等方面。以各部门为需求单位,提交本部门预算申请,以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通过研究相关制度、规定,组织预算的编制、申报、执行和决算,以合法、合理、真实、完整为原则,对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全年会计资料的保管与会计账簿的记录完整准确。

  (二)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区检察院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北京市密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密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了《密云区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区检察院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对实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在资产的使用上,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总账、财政动态库和固定资产卡片,并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凭证之一。明确固定资产购置程序,建立验收、入库、登记制度。明确固定资产调拨程序,完善调拨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报废制度,明确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部室报废申请等,依法依规办理核销手续。资产信息化动态管理过程中,规范了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使用和处置工作流程;加强了资产动态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为预算编制提供了真实、完整、准确的基础数据;进一步加强了日常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工作相结合,确保资产管理做到“账证、账实、账账”相符的要求。

  (三)绩效管理

  区检察院了实现2022年度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置了明确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并结合总体目标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了分解。各项产出指标依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及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设置,在单位内部进行充分研究后,按照集体决策程序进行研究审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决策过程规范、有效。通过多年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对区检察院各方面工作均起到了明显的提高与促进作用。2022年度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全年绩效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总体工作计划,不定期对项目的进展、绩效实现和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加强了重点环节的检查,按照各项目预期的时间节点,对照项目的计划内容、绩效目标和实施节点进行重点跟踪检查,认真查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中与年度目标计划存在的差异,以及当前已实现的实际绩效与年度目标绩效间的差异,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提出改进的要求。

  区检察院全年严格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认真完成了2021年度的绩效自评及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

  (四)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653.19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数5,605.31万元。结转结余率11.63%。

  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243.94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数5,959.58万元。结转结余率4.09%。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2年决算支出合计数5,959.58万元比年初预算合计数5,734.29万元多 225.29万元,差异率为3.9%,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远低于市级平均差异率 28.30%。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评价,评价得分为94.51分,评分等级为“优秀”。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总分为20分,评价得分为18.81分;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总分为60分,评价得分为55.7分;预算管理情况总分为20分,评价得分为20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2022年度,各预算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的规范性及合理性较上年有所规范,指标内容具备了较为清晰的的细化与量化程度。但个别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仍存在科学性不足的情况,项目总体目标中关于项目实施的依据、实施的内容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归纳与阐述有所不足,具体产出指标中三级指标及指标值的设定还不够清晰明确。

  2. 部分项目在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与指导性仍有待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资料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资料的归集与整理情况依然存在不足。

  六、措施建议

  通过对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区检察院各部门预算管理意识有所增强,各财政预算项目在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均能够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范围和用途落实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评工作中也发现存在的不足,将作为下一步重点关注与改进的方面。

  (一)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示范效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大数据赋能方式提供更好为大局服务的优质检察产品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距离新时代法治要求还有差距,专业化领军人才还相对欠缺。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并积极解决。

  (二)需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规范科学编制绩效目标表,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意识,科学、合理、规范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市财政局有关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内容,规范填报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的总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应包含项目的立项背景和需求、实施的主要内容、年度计划实现的绩效成果等关键要素。填报的具体指标应细化、量化,通过填报科学规范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考量性。

  (三)进一步重视绩效资料的留存与收集。在项目执行环节应注重及时收集项目绩效资料,加强对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历史比对,从多方面反映项目绩效成果的实现程度,全面展示项目实施效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分层分级科学设计调查问卷,深入分析项目实施的效果和不足,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应用,持续推进项目绩效的跟进和提升。

  (四)结合自评工作,总结分析预算绩效管理有益做法和经验。针对发现的过程管理中规范性不足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项目预算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预算支出进度及绩效目标的实现,及时提醒项目相关人员加强项目管理,控制项目风险,保证项目质量,将细节管理落实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已经完全融入了检察业务和办公工作,检察业务信息化多元化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次数明显增加,难度有所增强,为了进一步管理和完善运维服务体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科学、规范、高质量的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具体运维内容包括现有机房所有主机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系统,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网站应用系统。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度,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申请财政预算资金53.00万元,实际批复预算资金5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金额52.8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2%。

  (三)项目绩效目标

  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对区检察院信息化管理和完善运维服务体系,确保区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系统科学、规范、高质量的有效运行。全年完成包括机房环境、网络、终端等各类维护系统次数不低于2500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区检察院信息化运维费投入的效果,重点评价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有效性;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率性;预算支出的效果性。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

  密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信息化运维费项目,涉及评价金额53.00万元。

  3.评价对象和范围

  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决策方面。重点关注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绩效指标是否明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资金分配是否合理。

  项目过程方面。重点关注资金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规范运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对承接主体的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重点关注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产出时效情况以及成本控制与节约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重点关注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以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分析与评价。结合本项目特点,主要采用的方法是预期目标实现程度的比对法、因素分析法、成本分析法以及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2.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三级指标,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指标分解,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值和权重,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为保证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及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共同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全程参与和指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指导项目实施部门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整理分析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资料;负责协助专家组编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负责聘请专家,组织绩效评价专家进行数据调研及函评工作;负责整理专家意见,编写绩效评价报告;整理绩效评价资料归档。

  (2)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初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后,有针对性地研究有关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及有关资金的使用要求,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遴选专家组成专家组;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手册;组织召开专家进行资料审核分析,采取函评方式获取专家意见。。

  (1)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并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工作底稿。

  (2)编制指标体系。在绩效管理专家的指导下,结合项目自身特点,细化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三级指标没有修改,主要是增加和分解了四级指标。

  (3)编制《专家预备会资料手册》。该手册是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评价的基础性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资料清单收集项目资料后,将资料按照项目前期资料、项目过程资料顺序整理汇编成册。

  (4)组织专家召开线上评价会。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专家会,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向专家介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工作规则》,各位专家介绍了各自梳理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分别出具了专家意见与评价打分表

  3.项目总结阶段

  (1)组织编写绩效评价报告。经过专家的充分沟通,确认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专家组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编制本绩效评价报告。

  (2)对绩效评价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沟通。

  (3)整理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存档备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议,2022年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30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秀”。

  评价结论:该项目组织实施及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涉及的各项绩效成果展现较为完整与清晰。结合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结果,该项目在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管理及效益呈现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足,项目过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区检察院在立项前期制定了全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内容与区检察院信息化正常运转和保障检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职责相关,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区检察院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制定了《2022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立项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区检察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及程序,属于公共财政保障的范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充分。作为延续性项目,区检察院收集总结了以往年度的工作成果,梳理了现阶段检察政务内网、检察工作网、外网的网络环境和机房现状,为2022年度项目决策提供了有效的前期数据,项目决策具备较强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区检察院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目标中阐述了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现实需求,年度实施内容符合区检察院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实际,具有明确的需求相关性。但项目具体的组织方式以及对实施内容的分解细化内容在总体目标中的描述还较为笼统,总体目标的细化程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项目绩效指标的设定内容基本清晰,例如数量指标设定了全年维护系统的具体次数;质量指标设定了故障排除率;时效指标明确了项目属于全年工作范畴等,均体现了较为明确的定量数值和定性描述。但指标设定内容的完整性有所不足,如数量指标中除体现全年维护次数外还应包含日常维护和定期工作的数量产出。同时,效益指标的内容在完整性与细化程度方面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社会效益指标仅设定为“网路安全”,指标内容过于笼统,未能体现出项目实施对检察业务和日常办公的支撑作用;委设定可持续影响指标内容,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群体也不够明确,部分绩效指标的填报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该项目申报预算资金53.00万元,项目预算编制主要依据各项工作需投入的人力成本进行测算,并充分参考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执行过程中,由区检察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据采购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拨付时间支付项目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金额52.8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2%。资金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区检察院制定了《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手册》、《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文件,并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对项目经费从编制预算开始到预算支出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逐笔审核签报。

  密云区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能够做到严格执行,保证项目资金的高效、规范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支出按照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核与审批,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独立账目核算。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区检察院组织具体实施,通过履行比质比价程序确定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中标方,并在工作正式实施前与服务方签订了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工作范围、服务需求、合同期限、服务价格、验收标准等具体内容。区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够有效确保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跟踪问效等各方面的绩效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条款对第三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较为明确的工作管理目标及管理模式。

  密云区检察院组织机制健全,在项目组织实施环节过程中由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实施,项目的责任分工明确,措施比较到位。项目采购程序清晰完整,组织实施情况良好。但在项目实施方案中尚缺少有关对第三方工作服务过程、质量记录、监督检查等环节的计划安排,对项目完成质量的过程管控指导性不足,在项目精细化管理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2年度信息化运维费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处理各类维护事件2750件,其中应用类事件506件;系统类运维2244件,具体产出情况包括:

  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处理应用事件477件。包括电子卷宗1件,案件报错1件,重装客户端1件,文书报错3件,软件报错5件,删除节点27件,案件修改51件,权限变更74件,业务咨询125件,系统配置189件;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升级维护6次,涉及版本变更4次。

  2.网站应用系统。处理首检网事件26件,包括使用咨询、权限与人员调整、信息修改与文章发布及其他配合工作,定期对中间件及数据库自动备份文件进行手动异地备份检查操作。

  3.机房环境。对主楼6层屏蔽机房与维修通道、5层配线机房、东配楼大要案指挥中心机房、西配楼机房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与维护。

  4.网络系统。对检察政务内网、检察工作网、政务外网、互联网进行管理与维护,终端设备的连接与维护,区检察院院到市检察院的检察政务内网,检察工作网管理与故障处理。

  5.服务器系统。对政务内网11台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包括每日系统状态监控和预警、系统日志检查;每月系统性能分析;每季度整理和分析日志等。

  6.终端维护。对检察政务内网、检察工作网、外网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进行维护,包括各种软、硬件故障。全年处理各类事件896次,主要为内外网终端电脑,打印审计的刷卡打印问题等。

  7.音视频会议系统。对包括七层东会议室、七层西会议室、西配楼会议室、党组会议室、512会议室、6层案件研讨会议室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维护,完成会议保障215次。

  8.全年梳理了检察政务内网、检察工作网、外网的网络环境,随后整理出本院《机房平面结构图》、《网络拓扑图》、《内网IP分配表》、《检察工作网IP分配表》、《检察工作网密码表》、《外网IP分配表》、《机房配线架统计表》、《应用备份台账》和《机房信息登记表》。对本院机房网络设备、内外网线进行了汇总登记。及时有效的处理了各类机房设备的软硬件故障。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工作网站权限的后台配置和人员权限调整。

  9.形成《服务周报》52份,《运维月报》12份,《半年报》1份,日常巡检记录250份,全年工作量工单1份。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度区检察院通过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区检察院信息化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了检察业务信息化多元化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进一步完善了区检察院信息化服务体系,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信息化保障。

  区检察院在项目决策、组织实施环节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与项目设立初衷及预期目标保持了一致,项目绩效的整体达成情况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在项目人员管理方面,区检察院要求第三方服务单位注重员工的业务素质培训,通过参加岗位培训等形式来提高服务人员的操作技能,能够确保其对信息化服务工作的充分掌握,来更好的提供服务。

  2.区检察院较为重视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并把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纳入年度关键工作任务进行管理。通过日常的考核监督,能够较为充分的掌握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工作状态,较好的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

  3.区检察院要求第三方服务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计划与总结工作,注重服务质量,制定必要的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制度及措施,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细化程度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个别产出指标的设定内容较为笼统,尚没有达到细化与量化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目标的可考量性。

  2.由于项目实施内容为机构运维的常规延续性项目,绩效成果主要体现在对稳定信息化运维提供的支持与保障,服务对象是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但未能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将项目预算管理提升至单位层面,坚持以项目预期目标为导向来决策项目内容。作为延续性项目,在决策过程中要对以前年度实施方式相对固化或资金支出占比较大的内容引起格外注意,加强对原有预算执行的成果进行分析,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的有益经验与存在的不足。结合项目成本投入水平所对应的绩效目标,提出若干实现该目标的替代方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计算出每种方案的成本投入和效益对比,选择最合理的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

  (二)提高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学习与掌握规范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技巧。根据工作内容梳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根据详细的预算控制成本指标;根据方案计划安排进度指标;根据实施目的和预期效果制定效益指标。各项指标应符合细化、量化、可衡量的基本条件。重视目标填报的时效性,提升绩效目标的指导作用,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衡量。

  (三)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重视项目实施过程性资料及成果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项目实施效果和不足,加强对项目材料的总结提炼,充分体现项目的执行效果,促进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作为延续性项目,应总结分析项目历年实施的情况,及时全面归集项目实际效果资料,完善项目实施后对于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认真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克服项目在满意度调查方面存在的客观困难。认真做好满意度调查分析工作,收集、分析服务目标群体对于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通过满意度调查工作,起到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目的,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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