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举办生态葬安葬及共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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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3 19:25

本报3月23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暨济南市2021年节地生态葬安葬及共祭仪式活动在玉函山公墓举行。30位逝者家属依次将装有骨灰的花坛按照编号放入花穴,集体默哀并集体鞠躬悼念。

据了解,30位逝者均是自愿报名,选择用花坛葬进行生态安葬。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社会观念不断变化,人们祭奠祖先的方式和对待生命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济南市殡仪馆从2015年起至今,每年举行两到三次节地生态葬,目的就是希望更多市民文明缅怀、倡树新风,养成尊老敬老、厚养薄葬的习惯,养成绿色环保、节俭治丧的良好风气。生态、环保、绿色等文明殡葬宣传已渐入人心,广大市民群众对节地生态葬式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通过大力宣传和举办生态葬活动,使更多群众转变传统思想观念,选择生态节地安葬,这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节约了土地,使逝者回归自然。

自2013年起,济南市便开始推广普及树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并给予市民相应的补贴。2018年4月,济南正式执行《关于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根据通知,对选择生态葬的具有济南市户籍和居住证的亡故居民,2018年1月1日以后亡故的,对其家属给予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奖补。同时,对承办生态葬的殡葬单位给予适当奖补。

奖补金额包括:骨灰撒散或将骨灰全部撒入海、河等,奖补4000元;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或者直接入土,土地可重复使用,不保留标志的,奖补3000元;骨灰或不实行火化政策的少数民族居民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等标志物或在一年内不保留坟头、去除墓碑等标志物并且以后不再设立的,奖补2000元;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墙、塔、廊、壁等骨灰格位中,无其它标志物的,奖补1000元。

原标题:我市举办生态葬安葬及共祭仪式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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