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新闻占据了热搜头条,让一个古老的民俗学词汇“冥婚“重新被拉到了大众面前。
11月22日,女主播“罗小猫猫子”在直播时喝农药自杀,抢救无效死亡后,该女主播的骨灰在殡仪馆被调包去配冥婚。
聚集了多个惊悚元素的当代猎奇真实故事,顿时让互联网炸开了锅,人们在感叹女孩命运不济的同时,也纷纷把矛头指向了冥婚。
作为华语恐怖电影及网络灵异小说的一大经典题材,冥婚被披上了一层诡异的外衣,存在于都市奇谈的隐秘角落。
冥婚这一神秘的现象背后到底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它因何存在,如何起源,又为何难以消除?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邀请到上海大学文学院中文系主任、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黄景春教授,黄教授研究冥婚多年,发表了《论我国冥婚的历史、现状及根源》等论文,在他的解答里,我们得以从民俗学的视角窥探到冥婚习俗的朦胧大貌。
下面是他的讲述:
中国人的阴间信仰
你能想象一个90多岁的老年妇女,去世以后也会配冥婚吗?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例时,我也很惊讶。
我是在山西阳泉做田野调查时碰见这个案例,那个妇女去世时92岁,一辈子单身,没有子女。她的两个侄女想要按照当地习俗给姑姑配冥婚,只是老太太生前信仰基督教,一直不愿意。到了弥留之际,侄女们又跟她提起了这事儿,老太太意识渐弱,没有给出回应,两个侄女就觉得是默认了。
老太太去世后,当地的风水先生给找到了一户想给去世老头儿找对象的人家,老头儿去世了十年,去世时82岁,这么一算,俩人年龄一样,这就算配上了。老头儿家里边出了聘礼,把女方给娶了回去。
这是我众多调研案例中的一个,给了我很大冲击,我从中意识到,冥婚这一习俗并不像大家印象中那样,只出现在未婚去世的青年男女身上,而是属于全年龄段,去世时单身的人,都有可能被配冥婚。
冥婚(也称“阴婚”)是一个常常被误解的习俗,作为一个在我们国家流传了几千年的习俗,当下对它的研究并不充分,这是一个亟待被重视的课题,我的探索还仅仅是冰山一角。
图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我从90年代研究生时期开始从事民俗学研究,到现在持续了二十多年,专注于民间信仰方向,更具体一点说是民间丧葬,我的博士论文就是研究宗教性丧葬文书。也正是在研究丧葬文书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冥婚。
丧葬文书中有一种契约,叫做买地券,人去世后入土为安,要向阴间买一块地,和在人间买房子是一个道理。不同地区的买地券根据当地习俗不同,范式也有差别,其中出自陕北的一种买地券吸引了我的注意,两个人死后合葬并合买地,我发现这背后有冥婚的习俗存在。
2003年时我去陕北延安、榆林等地做调查,发现冥婚在当地十分盛行,于是对这个问题开始重视起来。
可以这么说,冥婚在中国传统习俗中占据着比较重要的位置,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冥婚。上海、台湾、香港甚至新加坡都有,80年代有人写过文章,认为台湾的冥婚与闽南人的冥婚一脉相承。受中华文化影响,朝鲜、韩国以及日本等东亚国家,也都有冥婚存在。
韩国女演员郑多彬(原名郑慧善),于2007年英年早逝,其母为她举办的冥婚
陕西、山西、河北等地是中国大陆冥婚习俗最为盛行的地区,你会发现这些地区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原地带,自古以来小农经济根深蒂固,古老的习俗保留得也最完整。
山西一些地区的夫妻离婚时,甚至会讲定是“活离死也离”,还是“活离死不离”,如果离婚时没有讲定就会很麻烦。假设一个女性先后嫁给了两个丈夫,也先后都有孩子,那么在她去世后这两家的孩子都会争这个妈妈跟自己的爸爸葬在一起,争抢中造成严重冲突的事例也有,因为争不到的一方,就需要找人配冥婚,而配冥婚就意味着要出一笔不少的彩礼钱。
冥婚这一习俗的产生,其背后有信仰的支撑。中国本土的传统信仰中,人死后会去到阴间,而阴间世界是永恒世界,这和汉代以后佛教输入的轮回转世观念存在着很大不同。
人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死后在阴间没有自己的家庭,就会变成孤魂野鬼,会有怨气,这种怨气会被发泄给他在阳间的家人,会给家族带来晦气、损失,甚至灾难,因此活着的人为了避免灾难发生,就要给他找一个伴。
实际上冥婚的主角——已故的人早就一无所知,无论是出于对故去者的思念和补偿,还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真正要得到安慰、解除焦虑的只是活着的人罢了。
说到底,这背后其实反映了人类一种共同的情感诉求,那就是害怕孤独。
神秘的冥婚
最早有关冥婚的文字记载是在《周礼》当中:“禁迁葬与嫁殇”,根据儒家的礼仪制度,禁止迁坟地和结冥婚。这就说明冥婚在当时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现象,而一种现象的形成需要长期相沿成俗,因此它的起源应该是比周朝更早。
现今学界比较认可的说法是,冥婚起源于距今3000多年的殷商时期,甚至更加久远,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夫妻合葬墓地,这意味着他们去世后依旧延续了家庭观念,说明对阴间的信仰在这时已经出现。
冥婚的沿袭在中国历史上历代不绝,甚至涉及到了许多被大众熟知的人物,魏晋时期曹操就曾为其子曹冲配冥婚。
曹冲少年早夭,去世时还未婚配,曹操悲痛欲绝,希望为儿子谋得一桩阴间亲事,恰逢大臣邴原的幼女病故,曹操就想与邴原结为亲家。但邴原是一介儒生,遵循儒家礼教,他很耿直地说:“冥婚,非礼也。”于是拒绝了曹操。
曹操只得另找门路,最后将甄家已故的幼女许给曹冲做了冥妃,才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剧照
唐代时期,高官之间为子女配冥婚的情况也一再被记载,通过这种方式,一些大臣之间达成了政治上的结盟,形成了利益集团。
到了宋代、清代包括民国时期,也都有对于冥婚的记载。
比如革命烈士刘胡兰,也曾有过冥婚。2008年夏天,我专门跑去太原附近文水县胡兰镇,调查刘胡兰冥婚的始末。这件事虽然在主流话语中很少被提到,但事实的确如此,也有不少相关的学术论文。
1947年刘胡兰牺牲在了敌人的铡刀之下,去世时还未满15岁,她的大伯刘广谦为她操持了一桩冥婚,对象是与她一起牺牲的一个名叫石六儿的男性民兵,两人年纪相仿。
当地的干部极力反对这件事,认为这是迷信,但最终因刘胡兰家人的坚持,还是遵循了当地习俗。
1957年,刘胡兰烈士陵园建成,刘胡兰的遗骨单独迁葬了进去,这段冥婚也就此结束了。我在胡兰镇做调查的时候,在一个敬老院里找到了几位刘胡兰当年的民兵战友,当时这几个老人已经八十几岁,他们也对此事进行了认证。
进入到现代社会,冥婚习俗正在逐渐减少,但并没有绝迹,仍被很多地区保留着。
一直到1987年,上海报纸上还有一块很小的文章,批判南汇县(当时还不是南汇区)出现的冥婚现象,这是冥婚见报的最后阶段,此后在上海的报纸上很少再出现相关的内容了,但上海本地学者告诉我,冥婚在上海的某些乡村地区还有残留。
所谓冥婚,刚开始只有一种形式——让两个已故者谈婚论嫁,可以是为去世男子找“冥妻”,也可以是为去世女子找“冥夫”。
后来冥婚习俗经过不断演变,又出现了已故者与在世者配冥婚的情况。
如果你看过1961年谢晋导演的《红色娘子军》一定对里面这样一幕印象深刻:童养媳红莲的未婚夫去世后,她的婆家将去世的男人雕成了一个木头小像,放在她的床上,让她每天跟这个木头人过日子。这就是活人与死人结成冥婚。
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中国的宗族制度有关。
举个例子,比如两个青年男女订婚后,女方却去世了,那么一个有诚信的男方就会把女孩的牌位娶回家,这个女孩就成了男孩名义上的妻子,男孩之后继续娶亲,新过门的新娘子要叫这个牌位姐姐,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要过继给姐姐,去承她的香火。有了子嗣,就有人祭祀她,她也便得到了安宁,不会再来人间捣乱。这体现着宗族制度中子嗣的重要性。
然而当性别反过来就又不一样了,像红莲,女方要嫁给男方的牌位,这叫抱主成亲,从此以后,她不能改嫁,她的青春,她的一生都要守着这个牌位,非常残酷。背后除了宗族制度,也是女性在古代婚姻制度中的弱势地位造成的。
电影《京城81号》剧照
除此之外,配冥婚还有很多讲究,要讲究门当户对,讲究年龄相当,所以经常会出现一种情况,一个女孩六岁时夭折了,要等几年之后,她的阴间年龄到了十五六岁时,方可给她配冥婚。
结冥婚的亲家也要像正常亲家一样走动,找风水先生做媒,男方准备彩礼,女方准备嫁妆,之后相互扶持,经常往来,我见过的双方家长最长走动了20多年。
一些恐怖电影里经常会出现冥婚题材,有人会问我影片里冥婚仪式的举行流程是否真实还原,很遗憾我无法给出答案。对于冥婚仪式中的具体流程与范式,我大多只是听亲历者描述,并没有真正参与过一场仪式。研究冥婚的难点也正在于此,至今为止学界还没有一本有关冥婚的论著出版。
我始终在留意一些地区的动向,希望能把我的调查继续深入下去。
我研究冥婚多年,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的文化为什么如此稳定?
所谓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五千年没有中断的文明,冥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背后的阴间信仰更甚,时代在进步,但我们某些精神的内核,却依然和几千年前高度吻合,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被曲解的民间习俗
每当出现了冥婚相关的新闻事件,总会有媒体来找我,大家总喜欢炒作热点,今年的罗小猫,去年的方洋洋,正是因为大众对此了解不多,才会使它成为猎奇的焦点。
“网红”、“自杀”、“骨灰被偷”、“冥婚”,这几个充满了猎奇色彩的词汇叠加在一起,注定会刺激到大众的神经,有说不完的批判。但实际上,冥婚只是一个民俗,我们应该理性看待。
女主播罗小猫猫子
前提是我们都要清楚,偷盗尸骨的行为是违背法律的,也是违背道德的,在这个判断标准之下,我们再来讨论冥婚本身。
我注意到这次新闻出现之后,很多媒体都在讨论冥婚背后的所谓“产业链”,产业链如果真实存在,那么它绝对是罪恶的。但是“产业链”一词是否准确,有待考证。
我在调查的时候,不管是在山东、山西还是陕北,我都没有发现产业链,产业链是一个系统,我认为真实情况并没有网上流传的这么夸张。
这位网红罗小猫的骨灰被卖给了山西人,但因为价格没有谈妥,于是有人把这件事爆出来了,才被媒体捕捉到。近些年的确会有类似的现象,个别人瞄住了这个机会,外省低价收集尸骨,高价卖到山西等地,赚中间价,但这个群体是否庞大到能够称之为“产业链”,还需要深入调查。
既然冥婚导致了有人买卖尸骨,那么冥婚是不是一种罪大恶极的现象?
我们来打个比喻,因为有婚姻,所以就有了家暴、贩卖妇女,那么婚姻是罪大恶极的吗?很多东西被坏人用坏了,那是坏人的事儿,不是东西的事儿。
单论冥婚习俗本身是好是坏,这无法简单定义,它确实存在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当中,也确实是从我们的文化逻辑衍生出来的。
二零零几年的时候我开始接触外国记者,我接受采访前首先就告诉他们,你们不要借着冥婚这个事儿去宣扬中国人如何愚昧落后,如果带着这样先入为主的设定好的立场来采访的话,那我是没办法和你对话的,对话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他们在向我提问的时候老是给我挖坑。曾经,有个英国电视台制片人找到我,他在采访我时总试图把话题扭成他想要的方向:山西冥婚特别多,因为山西煤矿特别多,很多男子在煤矿中炸死了,然后配冥婚,男的死的多女的死的少,所以女尸供不应求,然后女尸价格提上去了,是不是这个问题?我说不是。
他过了一会儿又问,是不是中国计划生育很多女婴一生下来就被溺死了,所以男性多女性少,男女比例失调,造成冥婚市场女尸价格特别高?我说也不对。
实际上为什么大众印象里总是女尸被买卖?
电影《京城81号》剧照
中国传统的家族制度是以男性为中心,女性是生孩子的工具,这种落后的观念哪怕在今天这样经济发达,依然残留在很多人的头脑中。
传统家族制度中,让男性找到老婆是十分重要的,男性有“传递香火”的任务,如果他没有子女,在北方有一句骂人的话叫“绝户头”,所以男子的这个重任也就放大了男子娶妻的需求。
而中国传统的男娶女嫁,实际上也是不平等的,女主嫁到男子家,成了男方家人,女方家庭通常就认为,你给我钱是理所应当的,那么从某种层面上讲,这也蕴含着买卖关系。冥婚嫁娶其实和活人婚配是一样的道理,我在调查的时候也发现,一些冥婚的家长会说:“配阴婚跟结婚一样的,两家人办事儿花一家的钱。”
说了这么多,想必很多人关心会关心一个问题,冥婚到底是不是封建迷信?每当我被问到这个问题,我都会先跟他科普一个概念:不要给“迷信”取个“封建”的姓氏。
我自己给学生上课的时候,也会遇到这种问题,有的学生说:“老师,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很多都是封建迷信……”这时我就会给他辨析“封建迷信”这个词,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迷信是一种思想状态,民国开始,人们将封建和迷信放在一起聊,因为那时中国刚刚摆脱封建社会,就把很坏的东西都放在一起说,但实际上,封建和迷信压根就是两回事儿,用“封建”来形容冥婚,是不对的。
那么冥婚是不是迷信的、落后的?作为一种从殷商就存在的旧俗,冥婚的确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但它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现象,扎根于我国古老的宗教信仰和宗法性家族制度之中,因此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简单地明令禁止冥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你看儒家禁了2000多年,依然没有使它绝迹。禁冥婚,禁得了一时,禁不了一世,强行禁止反而会适得其反。
要想从源头解决问题,仅仅用愚昧、迷信来嘲笑冥婚现象是无济于事的,多一些引导,提升全民教育水平。如果大家都接受了现代的价值体系,抛掉了不合时宜的文化传统,那么冥婚自然也就没有市场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