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婚姻和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动态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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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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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全市婚姻和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动态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72/2022-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事〔2022〕5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2-05-23   公开日期:2022-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当前,全市社会面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现就做好全市婚姻和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全市婚姻和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动态调整的通知  
常民事〔2022〕5号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当前,全市社会面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现就做好全市婚姻和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分类精准化防控要求

(一)机构所在辖市(区)范围有中高风险地区或者社会面本土疫情的,以及全域低风险且无社会面本土疫情但不满14天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暂停开展服务;开展服务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窗口容量、场地大小、人员配备等因素,合理确定每日办理的登记总数,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并暂停提供颁证服务。殡葬服务机构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检查行程码和健康码,督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视请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切实做到丧事简办、婚事缓办或不办。

(二)机构所在辖市(区)范围连续14天全域低风险并且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婚姻登记机关、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可转入常态化防控,倡导白事俭办、婚事快办或简办,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避免因婚丧活动造成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常态化防控机构人员出入管理

(一)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当事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防护、健康码行程码出示、扫场所码等措施,可视情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涉外婚姻登记机关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关于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对境外重点疫区当事人的体温检测和询问,对未达到隔离期的人员不予预约和登记。

(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限制车辆和人数,做好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扫场所码和人员信息登记,减少殡仪馆内人员聚集;在有序提供守灵、告别、祭祀祭奠、安葬等殡葬服务时,实行承载力管理,控制人员聚集规模,发现有人员发热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置。

三、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服务机构主体责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员配备,健全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婚姻、殡葬领域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出入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物品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做到全链条留痕可溯,尤其要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检测和消杀,切实阻断外部输入途径;要加强对在编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统一管理,不分用工性质,采取同等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杜绝管理盲区与死角,切实做到同岗同责。具体防控措施,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报本地联防联控机制决定后执行。各辖市(区)贯彻落实情况,各机构采取的防疫状况及其调整情况及时报市民政局。

常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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